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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訂的《天津外國語大學章程》正式發布實施
      2023-03-21 18:18   天津外國語大學   (點擊: )

        近日,《天津外國語大學章程》(2023年)經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核準,正式公布實施。

      《天津外國語大學章程》(以下簡稱《章程》)是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現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是制定學校内部各項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據。

      本次《章程》的修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有關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系列重要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教育兩委文件精神,以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為依據,瞄準學校“十四五”發展規劃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務,總結學校改革創新的成功經驗與制度成果,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對《章程》進行必要的完善和修改。

      本次《章程》共進行了22處修訂,主要包括六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确辦學指導思想,堅持和加強黨對學校的全面領導,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和堅持“四個服務”要求寫入《章程》。二是進一步準确表述大學的五大職能,強化文化傳承創新職能,堅持文化育人,充分發揮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人才培養中的積極作用。發揮外語特色,深入開展中華優秀文化外譯研究,助力國家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推進中外文化交流和文明交流互鑒。三是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等要求,加入加強教材建設和管理等相關内容。四是明确黨對教師工作的領導,始終将黨的領導貫穿教師隊伍建設全過程,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引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師德素養和業務能力全面提升。五是進一步明确了學院黨組織的具體職責。六是進一步明确表述了學校學術委員會的工作内容和學院設立基層單位學術分委員會的相應職責。

      學校《章程》建設起步于2012年,2015年經市教委核準後實施,2020年完成第一次修訂工作。本次《章程》修訂工作啟動于2021年11月。在《章程》的修訂過程中,學校嚴格遵照《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規定程序,開門問策、集思廣益,全面學習對照最新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修訂完善相關内容,形成《天津外國語大學章程》修訂稿,經由學校教代會讨論,經校長辦公會審議,學校黨委常委會、黨委全委會審定,并報市教委核準。

      學校《章程》在黨的二十大開局之年完成修訂,标志着學校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取得了新的重要進展。學校将以此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章程》的宣傳、學習、落實等方面的工作,不斷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加快完善現代大學治理體系,持續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為全面建成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外國語大學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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